原质料工业行业规范(准入)条件治理相关废止文件通告
2019年 第30号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刷新的精神,经研究,现将原质料工业行业规范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自通告宣布之日起,我部印发的《黄磷行业准入条件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工业〔2008〕第17号)、《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1年第6号)等33个规范(准入)条件治理相关文件予以废止。
二、勉励行业相关组织充分验展作用,增强行业自律,维护市场公正秩序,指导企业康健生长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原质料工业行业规范(准入)条件治理相关废止文件目录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19年8月14日